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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6月4日 星期二

陳水扁國務機要費案,法院早已判無罪,請勿混淆視聽


1.請注意,陳水扁的國務機要費案,法院是判無罪的。別人是有罪但免除其刑,陳水扁是無罪,這樣還不公道嗎?難道要記功嘉獎頒勳章?
2.陳水扁被關不是因為國務機要費案,是因為龍潭、南港等收賄案。馬英九說他和顏清標案不一樣,沒說錯。
3.陳水扁自己應該知道情況怎麼樣,卻利用局勢,故意迷惑大家,以為只有他還有事。就算國務機要費案他也適用會計法99-1條,還是不能放出來,但誤導大家以為應該放出來,這種心態真的很令人厭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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