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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6月4日 星期二

「九二共識」歷史有據,不容質疑


1.為了回應大陸的「一個中國原則」,國統會在1992年通過關於『一個中國』涵義的決議:「『一個中國』應指1912年成立迄今之中華民國,其主權及於整個中國,但目前之治權,則僅及於台澎金馬。台灣固為中國之一部分,但大陸亦為中國之一部分。」這段文字,可說是「一個中國、各自表述」。當時李前總統為國統會主任委員、陸委員黃昆輝主委為委員,陸委會副主委馬英九為研究委員,三人均在場。
2.沒有1992年的共識,就不可能有93年成功的辜汪會談,也因為有九二共識的基礎,海基會與海協會才恢復了協商,成就過去八次的協商會議,簽定了十八項的共同協議和一項共同聲明。如今黃昆輝前主委卻否認九二共識,歷史有據,發言應三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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