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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6月25日 星期二

政府秉持「利益極大化,衝擊極小化」的原則完成兩岸服貿協議


1.服務貿易協商過程中,相關服務業主管機關已與業者溝通,且經濟部審查陸資來台投資申請案件時,將會同相關主管機關進行審查。
2.在產業評估方面,各服務業主管機關在開放前已徵詢相關業者意見。當然,徵詢過程不一定涵蓋每位業者,而業者也不一定看法都一致,但協商決策過程皆已充分納入業者意見。
3.政府秉持「利益極大化,衝擊極小化」的原則,將部分開放陸資來台行業,訂定限合資持股比例等條件及後續管理措施,以維護我業者利益為前提,盼可吸引大陸資金與我業者合作,擴大產業規模。
4.簽署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後,將使台商在大陸對企業經營權具有更多的掌控力、擴大經營的業務或地域範圍及在許可程序上享有更多便利。
5.中國大陸市場廣大,台灣市場有限,必須為有意願對外拓展業務之業者創造環境。我方服務貿易市場開放承諾內容均經過各服務業主管機關依據「衝擊極小化,利益極大化」之原則審慎評估後列入,預期可鼓勵更多陸商來台投資,促進就業及刺激市場良性競爭。若國內業者仍因市場開放受到損害,我方除可依協議之相關機制積極與陸方磋商尋求解決方案外,政府亦將根據業者實際需要,採取適當措施協助業者妥善因應貿易自由化帶來之影響。
6.服務貿易協議之簽署將向外界放送兩岸經貿穩定發展之強力訊息,可增強外人來台投資動能,外國企業在台設立商業據點,實質經營滿3年或5年以上,可以台灣服務提供者的身分,利用本協議之優惠待遇進軍大陸市場,此亦有助於提升其他國家及企業與我國進行經貿合作之意願。
7.服務貿易協議兼顧國家利益與產業發展,絕無偏向特定財團,民進黨無法促成此一協議,民進黨待政府爭取到優惠後,只會惡意抹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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