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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11月28日 星期四

核電廠災難處置方式是「先摧毀,再棄廠」

  1. 馬總統的「摧毀」核電廠說,指的就是「斷然處置措施」,是在核電廠三、四套緊急供水、供電系統全失效的情況下,啟動移動式電源,注水讓爐心降溫,避免爐心熔毀,就不會有輻射外洩問題。灌水後,輻射污水也都封閉在管路裡,不會污染至廠外,只是電廠再也不能發電。在還沒進行「摧毀」動作爐心降溫,怎可棄廠。
  2.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與蘇貞昌先生都需要回學校上國文課,聽人家說要能了解整段話的重點與意思。不要斷章取義,與自我解釋,自曝其短,鬧笑話。
  3. 環團與民進黨的一貫技量是斷章取義,還外加煽動民心,搞的人心惶惶,衷心兩團體建議停止此一無知技量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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