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--全球資訊網

2013年11月28日 星期四

市售白米抽驗結果延遲公佈非故意

  1. 農糧署早在今年的789月份就進行包裝米的抽驗。但期間碰上918日,立法院對新裁罰作業要點的修訂,需時間向法務部釐清。在確認法源依據後,農糧署決定採用較嚴格的新法,但依法要給廠商15天的申複期,才導致調查結果公佈延後。
  2. 對於農糧署延遲公佈抽驗結果,造成消費者權益的影響,農委會也會研究改進,希望未來抽驗結果出爐後能夠儘速公佈,以昭公信。
  3. 農糧署是中央主管機關,絕對不會、也沒有必要去包庇廠商。針對不法的廠商,絕對會展現公權力,依法懲處,不讓消費者的權益受到損害。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