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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11月7日 星期四

良好完善的管理制度才能真正保障食品安全


1.就法規上認定,廠商宣稱「純油」卻暗自添加他類油品,就是「摻偽」;而品名為「調合油」,但成分標示比例錯誤或缺漏,就是「標示不實」。
2.但情節重大者不適用上述事項。換句話說,一旦證實廠商長期、故意摻雜以謀取暴利,也算摻偽;如果價差不大或非長期蓄意,認定為標示不實。因此頂新與福懋兩案還有討論空間。
3.威力纖乙案,檢調正在積極調查,除了約談相關人等,並搜查倉庫查扣庫存品,因此無媒體所說選擇性辦案之疑慮。
4.葉署長的專長是藥學,過去多年一直參與消基會消保工作,對攸關民眾權益的各項消費議題均十分關心,對於食安的問題並不陌生,因此接任食藥署署長一職,並無不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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