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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11月11日 星期一

媒體勿過渡渲染,讓民眾陷入無端的食安恐慌

  1. 頂新因為鑽法律漏洞,因此在法律上認定為「標示不實」,罰則較輕。然而將考量是否為長期或故意摻雜,以謀取暴利,則將從重量刑。
  2. 衛福部已經再三澄清烏龍公文事件是食藥署內部溝通問題,並非涉嫌隱匿黑心油品廠商資訊。
  3. 企業要永續經營總會趨吉避凶,然而硬要牽扯還沒塵埃落定的4G標案,以及後面的龐大利益,則是媒體過渡解讀與聯想,不僅模糊毒油事件的焦點,也對解決黑心油問題毫無助益。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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