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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11月22日 星期五

針對軍公教領月退,赴大陸長住再領一次退制度,銓敘部已提供修法建議


1.針對軍公教領月退,赴大陸長住能再領一次的制度有其背景。主要是針對退休人員赴大陸長期居住者,規定改領一次退休金,以利主管機關克服月退發放及查核困難,並避免請領制度改變,影響當事人權益。
2.惟目前時代環境改變,相關制度政府也已有所因應。
3.銓敘部曾建議修法減發。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二十六條第廿六條第一項後半段,改為無餘額者,發給六個基數(一基數約等於二倍本俸,約六個月薪水),有餘額者,補足餘額並發給六個基數。
4.期望朝野能透過理性討論,並儘速修法通過合理制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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