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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7月11日 星期五

國安資訊的整合有利於總統的國安決策。

1. 依據憲法與國安會組織法規定,國安會為總統幕僚組織,協助總統就國家安全事務資料情蒐與決策事務。而且依國安會組織法規定,本有國家安全會議之設置,出席的首長與代表,本就涉及各相關業務機關,故國安會秘書長訪視相關業務機關實為合情合法。
2. 國家安全之幕僚綜合研判,本來就需要各個機關資訊的提供。如今,秘書長就業務需要進行訪視,實為理解各單位的業務內容,作為日後業務推動的參考,並即早了解現況,以利日後的決策幕僚作業。
3. 國安會的幕僚作業,自然會對各方來的資訊去作整合,過濾無用的資料,並將有意義的資訊去比對分析,以確切掌控關注事件的發展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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