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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7月8日 星期二

國安會秘書長依法得訪視相關情治機關

  1. 國安會的職權在全球化、反恐及兩岸交流密切的今日更顯得重要,我們無法切割一項事務是國安事項,另一項不是,當然要統籌彙整辦理,以收事權集中之效。
  2. 在我國憲政制度的設計,不論是憲法,或是國安會組織法,其制度設計上本來就是業務彙總的機構,而該會秘書長到各相關機關進行訪視,此乃基於業務需要而進行。
  3. 如今之評論已擴及於指導權,此乃言過其實,目前只強調各相關單位的齊心工作與情蒐彙總,並無對不隸屬的單位進行指揮監督,此乃刻意引導的偏頗言辭。
  4. 誠如評論所言,國安會是總統的幕僚機構,當然需給總統最為翔實的資料,以供其決策判斷,若資料無法統合,那是否將使總統的決策工作失去準據呢?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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