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--全球資訊網

2014年7月14日 星期一

民進黨用後就丟,冷血無情令人心寒。


1.不當審判補償基金會,是為了解決所謂「國民黨白色恐怖期間」的不當審判而設立。當年被民進黨認為是必須要設立的基金會,而且居然還要「國防部」而不是「法務部」或「司法院」出錢成立。基金會就是財團法人,獨立人格,結果任務結束了,立法委員居然要管東管西。
2.俗話說,人死為大。基金會要裁撤了,就像是人死,人死為大,即使給他一個比較體面的喪禮又怎樣?人家以前對你那麼好,還要求別人喪禮不可以太體面,是不是太冷血無情了?
3.一個基金會「清算」程序留十個人是不是太多?留的人是誰?希望蔡委員去查清楚,打到民進黨自己人就不好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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