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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年12月28日 星期五

李朝卿案已進入司法調查,所有指控應以司法程序為準


1.目前南投縣李朝卿縣長涉貪案已在司法調查之中,對於相關事證的指認,宜向司法檢調單位舉發,在特定電視節目指證,並無益於司法調查的進度。
2.1219日林永鴻在三立電視台「新台灣加油」節目,指認法務部長曾勇夫曾在李朝卿弊案爆發後會面。後經曾勇夫要求道歉,林永鴻以登報方式處理。
3.如今名嘴爆料林永鴻的道歉來自於林永鴻受到黑道議員的壓力,此一說法有待查證。因李朝卿案已進入司法程序,所有涉案的指證,應以司法調查為主,若有似無的爆料指控並無助於司法真象的釐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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