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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年12月13日 星期四

總統涉案簽結是憲法規定,不應曲解法律。


1.現任總統涉案,只要不是內亂外患,就是簽結。這是法定程序。
2.當年陳水扁涉案,陳瑞仁也是只起訴吳淑珍,但簽結陳水扁。
3.任何人,尤其是法律人,明知法律規定內容,卻故意曲解法律,比不懂法律的人亂說話更嚴重,更值得我們譴責。
4.如果特偵組真的起訴馬英九,才是明顯違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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