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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12月19日 星期四

違建屋或高災害潛勢區房屋拆除,有一定的法規程序


1.高災害潛勢區房子拆不拆,有一定的法規程序,不是隨便一位官員,或民間團體說了算。
2.經濟部未正式公告地質敏感區,以及地質災害潛勢圖、潛在大規模崩塌地區圖,所以只能派人會勘,無法以其為依據,用來拆房子。
3.根據建築法,未合法登記業者只能要求依建築法第七十三條限期改善,加上這是地方自治事項,由南投縣政府執行,內政部僅能尊重南投縣政府的處理,不能越權;至於合法或未合法登記的民宿違建,依建築法是限期補照,否則就要求自行拆除,未自行拆除者就列管拆除,這也屬南投縣政府職權。
4.南投縣政府為確實管理清境農場的亂象,並降低為對環境的危害,認為現況不宜擴大規模,避免重蹈廬山溫泉覆轍,已提出「清境風景特定區計畫」,目前審議中,並以提出政策環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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