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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12月23日 星期一

台美簽核能協定與廢核與否全然無關


1.「台美民用原子能協定」,向美國進口核燃料與重要核能設備。該協定將於明年六月廿二日屆滿四十年到期,昨天簽約只是第一步,預留半年時間是讓台美雙方完成國會審閱的內部程序,使台灣核燃料供應及重要核能設備進口不致發生問題。
2.台灣核四是否廢止都尚未成定論,對於核四可能廢止或是營運的相關後續作業都還是要繼續進行,以避免一經做成決定後,相關的作業來不及完成,將使我國電力供應發生重大危機。
3. 核一、核二跟核三將尚未除役,核三要到2025年才除役,在再生能源發展尚未成氣候前,政府當然要確保能源供應無虞,購買核燃料是必要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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