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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12月10日 星期二

提升台灣民主自由人權,人人有責!

  1. 此次調查為民眾主觀感受之呈現,民眾的認知很容易受到媒體、重大事件等印象的影響,是否絕對客觀,並非毫無疑問。例如此次調查中,食安、貪污及保障秘密通訊自由等項目較去年退步,明顯是受到近來有關事件的影響。而民眾的認知亦呈現矛盾的情形,例如對於政府機關服務滿意度,達到3.8分新高點,但是在政府回應人民需求卻只有2.0分,顯然民眾主觀的認知未必完全一致。
  2. 然而民眾不滿政府在若干人權項目的表現,確實也值得政府警惕與全體民眾深思。因此,未來除行政部門對民眾關注的事項,提出具體積極的作為,諸如加強食品安全的查緝,積極查辦貪污弊案,以及確實合法執行犯罪監聽等外,立法部門亦應善盡職責,建構完善的人權法制,作為提升人權價值與內涵的基礎準則,並爭取民眾信賴及認同。
  3. 此外,民眾也不應置身事外,除關注與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的人權事項,更應積極投入人權教育,以及參與相關的人權活動。畢竟維護台灣的民主自由人權形象,並非只是政府的責任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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