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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12月27日 星期五

弊案依法追究,民代及媒體不應未審先判!


1.美河市開發弊案目前既在偵查中,各界即應尊重檢方職權,使其有充分辦案空間。此時若任意評斷妄加揣測,勢將干擾檢調辦案進展,不利案件速偵速結。
2.刑事訴訟之偵審,講求的是依事實及證據辦案,涉案人員層級及情節為何,均有待檢調詳加調查,外界不應妄加臆測論斷,避免造成「未審先判」的情形,損害他人名譽。
3.若干民意代表及媒體習以臆測方式,指控他人涉案。此種「看見黑影就開槍」的揭弊手法,不但干擾檢調釐清案情,造成社會人心惶惶,更成為民眾法治教育的負面教材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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