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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1月21日 星期二

江院長係回應民意,基於謹慎立法的良善本意提出覆議,不宜做過多詮釋。

  1. 院長已經明確表示,其之所以提出覆議,係因據新聞媒體之報導,擔心該法通過可能產生讓地政士得以渾水摸魚的疑慮。而院長顧及此一疑慮或許並未在立法程序中予以妥適考量,故基於謹慎立法之考量,決定提出覆議,這又何誤之有?
  2. 要說行政院抹黑國會、製造立法院草率、不專業的印象。只能說,清者自清,濁者自濁,在野黨立委過去對於國會自清自律的貢獻、謹慎專業的立法品質,相信全民是有目共睹的,行政院無意,也無需抹黑。
  3. 至於大搞政治鬥爭、政治操作之說,純屬荒謬。行政院與國民黨立院黨團,以及行政院內各部會之間一向溝通良好,此次僅是存在一些聯繫上的行政疏失,致使資訊有些延遲,未來行政院會更強化兩院之間及院內各部會之間的聯繫溝通管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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