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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1月9日 星期四

軍冤會除如實受理申訴案件,也應確實調查以澄清事實

  1. 軍冤會執行秘書蔡興華澄清,軍冤會自去年八月成立至今,共收案一八二件,不受理的申訴案件為十五件,另有八十四件屬陳情案件、非委員會業務,已轉給負責機關處理。蔡興華說,受理的申訴案有九十八件,其中有五十六件是主動清查,四十二件受理申訴。
  2. 針對納入替代役與放寬受理二十年以上案件,軍冤會也解釋,根據兵役法第二十五條,「替代役」服役期間,不具軍人身分,所以無法受理;「二十年以上案件」因為超過民事、刑事的追訴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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