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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1月24日 星期五

食管法修法需再斟酌

  1. 強制要求複方添加物要進行查驗登記的立意雖然良善,然而執行上確有其困難之處,反而無法達到當初修法的目的,因此有必要再行討論與斟酌。
  2. 考量的因素包括世界各國目前沒有強制要求複方添加物要查驗登記,可能形成WTO的技術性貿易障礙;市面上所有東西都需要查驗才能賣,由於查驗時間很長,有可能驗完產品都已下市;法規訂的嚴謹,會影響邊境查驗執行的困難度等等。
  3. 為解決相關問題,食管法修法需再思量與斟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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