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--全球資訊網

2014年1月17日 星期五

遠通承包ETC係由民進黨執政時期通過,不應將所有責任歸咎於馬政府


1.現任官員沒拿遠通一分好處,有什麼理由要幫遠通護航,倒是扁政府時期官員多人涉入ETC相關弊案,前交通部長林陵三左右手宋乃午也被收押。遠通和民進黨的政商關係才是真的好到嚇死人。
2.2006年蘇蔡擔任行政院正副院長時,才是真正向財團傾斜要民眾去購置680元的機上盒;蘇貞昌當時還表示:若OBU免費,就像「吃到飽,吃不下也要去拿」,這不是國家經營之道,非政府經營之道,也非e化之道。
3.2006年當高等行政法院判決交通部違法時,蘇蔡也因害怕承擔天價國賠而不敢與遠通終止契約。蘇貞昌原本考慮終止契約,結果在蔡英文與徐旭東會談後,一夕逆轉,繼續由遠通承包ETC蔡英文說:希望ETC政策能夠有延續性,這是為了考量公共利益,避免資源浪費
4.台中市議員邱素貞週三披露2etag收費烏龍案,遠通電信表示,經查系統無誤,是用戶誤解。
5.高公局副局長吳木富說,「電子收費系統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處理要點」還只是內部作業規範,若有爭議,願意檢討,基本上用戶個資僅用來進行電子收費業務,至於其他公務單位調閱國道行車紀錄,也將依個資法規定辦理。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