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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7月10日 星期三

政府組改已精簡1795人,未來將定期檢討評鑑各機關人力運用配置情形,優化整體行政效率

  1. 依據民國99年通過的「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」,政府各級機關總編制員額已由223千人調降為173千人。
  2. 102年度政府各機關於總員額法範圍內編列員額為162,792人,較99年度之164,587人,總計已精簡1795人,精簡率1.1%
  3. 未來政府仍將秉持人員精實原則,每兩年進行檢討評鑑機關員額總數之合理性,透過員額評鑑檢討各機關人力運用情形,促使各機關人力配置達到最佳化,優化政府各級機關的行政效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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