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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7月19日 星期五

政府對陸資來台設有嚴格審查機制


1.依據規定,大陸投資人之申請案件有影響國家安全情事者,得禁止其投資。以落實嚴格把關之原則。
2.政府對於陸資有審查及管理機制,投資人如為大陸地區軍方投資或具有軍事目的之企業者,主管機關將限制其來臺投資。
3.協議中我方部分開放行業設有持股比例不得超過50%,維護經營權不致於被陸資掌控之權力。
4.為保障海峽兩岸投資人權益,我國於去年與中國大陸簽訂「海峽兩岸投資保障和促進協議」,提供制度性雙向保障。
5.台灣服務業市場有限,透過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的簽署,協助業者開拓廣大的大陸市場,帶動經濟成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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