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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7月16日 星期二

以高度查核機制規範兩岸服貿市場研究服務業


1.臺灣市調業市場,目前整體產業供需空間有限,加上我國市場調查人力素質及技術成熟,因此陸方著眼於臺灣市場而進入臺灣之可能性有限。
2.在後續兩岸協議充分討論有關非協議障礙中,雙方業者必須高度自我審查,以不涉及政治、國家機密調查,落實審核機制。
3.蓋洛普國際委託給北京世研公司轉包執行(其委託執行權為外國公司無法置喙),表示《全球貪腐輿情表》正是顯示兩岸市調水準的差異,造成誤差正可以正視聽讓國際認知臺灣現況,唯有本地調研公司方能確實掌握。
4.我國市場調查相關業者約31家,業者為獲取商情,市場研究需求量將相對增加。藉此次大陸對我開放契機,有利於業務拓展。
5.中國大陸市場調查是特許行業,此次特別開放給臺灣可以設立允許臺灣服務提供者在大陸設立合資、合作企業,提供市場調研服務,為我國市調業在陸服務爭取合法地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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