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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7月31日 星期三

服貿協議福國利民


1.服務貿易協議不會禍國殃民,而是福國利民:

 (1)中國大陸即將成為全球最大經濟體,政府希望藉由兩岸經貿往來的正常化及制度化,協助業者能享有協議中的市場開放利益,充分利用中國大陸經濟成長的好處,也為下一階段的區域整合作準備。
 (2)過去臺灣靠貨品出口帶動經濟成長,但隨著經濟成長及產業結構的轉變,中國大陸已從生產製造大國轉向全球消費市場。臺灣服務業雖具創意、人才及品質優勢,但經濟規模及人口有限,政府希望藉由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的簽署,協助業者擴張服務業的輸出能量,擴大整體服務產業的規模及商機。
 (3)在兩岸服務貿易協議中,大陸對我開放的項目,並非只有金融、電信、運輸等適合大企業經營的服務業,還有許多適合中小企業經營的行業,例如:電腦相關服務、一般商品的零售、市場調查、攝影、包裝裝潢印刷品的印刷、影印、筆譯和口譯等。
 (4)開放陸資來臺對中小企業亦有助益,資金進入臺灣市場可活絡經濟,進而刺激本地消費,為中小企業進一步創造發展空間,例如陸資來臺設立企業所需的場地、裝潢、日常消費等等都必須在地消費,可望帶動本地中小型服務業的發展。預料未來陸資來臺投資更多服務業,可以產生更多有利於中小型生產事業的效果。

2.服貿協議沒有開放大陸勞工來臺工作:

 (1)服貿協議仿照WTO「服務貿易總協定」規定,明文約定不適用於雙方有關就業、永久性居留權或公民權的措施。政府信守承諾,絕對沒有開放大陸勞工來臺工作。
 (2)服貿協議中我方有關模式四自然人暫時性移動的承諾,係按照我方現有對大陸人士來臺之規定。至於我方現行有關投資二十萬美元以上得來臺的陸方投資人,或金額更大時的陸籍幹部或技術人員來臺從事專業活動,均有嚴謹的資金門檻、營業額、營業資格以及來臺人數限制等具體要求,並於投資後檢查不得「校長兼撞鐘」,不會有影響本地勞工市場的情況發生,且係依投資個案發給適當期限的在臺停留證,絕非投資移民。人士以投資移民方式來臺。
 
3.服貿協議效益 不能只看GDP:評估報告推估指出我國對中國大陸的服務貿易出口,將可增長4億美元(成長37%),而服務業總產值亦可增加近4億美元,就業機會增加近12,000人,效益相當可觀。
4.政府一向秉持嚴謹的態度逐案審查陸資來臺申請案,未來仍將持續依據相關法規做好把關工作,考量本地業者可能受到的衝擊,確實吸引優質陸資來臺,幫助臺灣經濟發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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