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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7月16日 星期二

媒體審判、連坐處罰,就是冤案的開始


1.在刑事司法案件中,家屬本來就不能參與調查。這和掩蓋事實與否無關,這是司法公正的問題,家屬可以參與,最後會變成一面倒,影響審判公平。
2.軍中是不是有潛規則?這已經不是重點了,因為就算沒有,以後也會有。當一個不對的案子,被媒體知道後,會衍生成可怕的連坐,最後一堆人都被罰。你認為就算以前沒有潛規則,在洪仲丘案之後,軍方會不會產生新的潛規則?
3.媒體審判、連坐處罰,就是冤案的開始。除非我們堅持讓事實歸事實,只處罰做錯事的人,才會讓軍方甚至國家建立一個新的慣例或規則:努力去澄清事實,抓到該負責的人,而不是風聲鶴唳,誰都會被掃到,然後都被牽連。只要未來沒有查案會被牽連的問題,就不會再有官官相護。否則為了怕被牽連,必定會有官官相護。
4.馬總統的指示,甚為公允。他不能指示抓誰、如何辦,因為這會侵犯司法。如果媒體要馬總統像蔣總統,直接宣布抓誰殺誰,那我們國家的民主就會倒退。
5.媒體不能太情緒用事,過度的報導和關心,有可能會產生江國慶冤案重現。到時候,媒體會自請連坐處分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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