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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7月8日 星期一

政府照顧運動選手不餘遺力

  1. 精英獎的設立係為表揚對體育運動有具體貢獻之運動選手、教練、團隊及個人,鼓勵具有令人感佩之運動精神及事蹟,以為國人的楷模。可見,獎項的用意在於表揚、鼓勵,而非實質的獎()助。
  2. 事實上,政府照顧運動選手不餘遺力,尤其在健全相關法令上已有相關作為,例如,「運動彩券發行條例」立法宗旨明定「為振興體育,並籌資以發掘、培訓及照顧運動人才,健全運動彩券發行、管理及盈餘運用,特制定本條例。」再者,「運動產業發展獎助條例」亦有諸多條文是有關鼓勵企業贊助或進用運動選手。另今年六月底公布的「教育部體育運動政策白皮書」也載明,因應國際趨勢及社會期待,適時修訂「國光體育獎章及獎助學金頒發辦法」及相關法規,獎勵績優運動選手、教練及所屬單位,並尋求民間企業贊助與資源挹注,鼓勵績優運動選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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