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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7月3日 星期三

印刷業開放利大於弊


1.印刷業陸資來台不能開設新公司,只能投資參股既有的公司,參股比例不得超過五十%,經營權仍掌握在台灣業者手裡。而我們印刷業則可以獨資到中國開印刷廠,享有中國廣大的市場。
2.根據經濟部的評估,大陸印刷業者不會來台灣,反而台灣業者可到中國為台商服務,對岸市場是台灣的五十八倍開放是利大於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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