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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4月10日 星期四

訴追犯罪行為,是維護民主法治的必要手段!


1.對於破壞國家社會秩序,侵害他人權利之犯罪行為,進行刑事責任的訴追,是國家的基本義務,亦是保障人權的必要手段。倘任何人只要形上以正義、公平為藉口,即可免除犯罪刑責,無異鼓勵僥倖之徒鋌而走險以身試法,則國無寧日,社會秩序崩潰解蝕,人民亦無從安其手足。
2.法治是民主的重要內涵,民主有賴法治維護鞏固與維護,失去法治的民主,將只是脫序的民粹暴亂。對部份反服貿抗爭學生此次的違法行為進行訴追,只是單純的依法究責,絕非出於所謂「秋後算帳」的政治考量,畢竟法治不會因人事物不同,而存有「法律假期」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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