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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9月23日 星期一

柯建銘雖自請國會調查,但不代表民進黨對此事可以毫無立場!


1.依照立法委員行為法,禁止立委從事關說。但是對違反者也是基於國會自律而由紀律委員會處理。最重的處罰僅是停權三到六個月。
2.紀律委員會是由立委組成,但我國之政治文化與立法院獨特之生態,要立委對同僚(尤其是在野黨大黨鞭與院長)開刀,恐難有期待。
3.立法院議事混亂,立委自身行為不檢者,所在多有,但過去立法院紀律委員會也少有具體成效。紀律委員會就算全程轉播,公開審理,結果恐也難以服眾。
4.立法院紀律委員會畢竟是立法院的自律組織,不是民進黨的內部機構。換言之,即使柯總召自請送立院紀律委員會調查,也不代表民進黨可以對此事毫無立場。
5.期待民進黨對此事也進黨內部的調查,並展現自己的道德標準,讓選民公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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