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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9月11日 星期三

意外查到的案外案,沒有違反程序正義的問題

  1. 特偵組只有監聽老柯的電話,原本在查老柯的案件,所以只能聽到這麼多。結果一堆人在說證據不足。真的證據足夠,那才有問題,那才表示特偵組違法監聽。真的違法的話,王金平早就一槍畢命了。就是因為沒有違法監聽,才會變成現在這種公說公有理、婆說婆有理的情況。
  2. 你是警察,去逮捕殺人嫌犯,依法搜身時竟意外查到毒品,那麼,你只能移送殺人罪,不能移送毒品罪嗎?因為你本來不是要查毒品,所以查到毒品就叫違反程序正義嗎?王金平案也是同樣的道理,查老柯意外查到王金平,難道要當做沒看到?
  3. 就是因為特偵組無權辦這種案子,所以他只好不碰,移送監察院、向上級檢舉。結果,媒體又說特偵組違法?他們到底違了什麼法?難道要他們硬辦?還是要他們不辦?
  4. 媒體不經大腦的指責,卻會影響到民眾的觀感,實在應予譴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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